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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货币收税牵出十大问题

发布时间:2020-03-23 16:58:40 阅读: 来源:汤锅厂家

感谢匿名人士的投递文/陈永东近日,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外公布的一条新闻引发许多网民的关注。该局向国家税务局做了《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获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 示》,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回复称,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,加价后向他人出售获得的收入,应依照“财产转让所得”项目交纳个人所得税,税率固定为 20%。看来,北京总能在许多领域率先进行尝试,而不是象有些人说的那样,许多政策北京总要等别的地方试点成功了再推行。但是,互联网上许多事情都是新事物,问题常常比想像得要复杂。陈永东认为,北京地税局获批虚拟货币收税明显将牵出十大问题:

1、虚拟货币及其交易是不是已具有合法性?这是所有问题中最基本的问题之一。有很多人认为,国家税务局的批复已变相地承认了虚拟货币及其交易的合法性,并暗示着接下去会连续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。其实,这个问题一直是有争议的,在今年的上海“两会”期间,钱丽萍代表曾提出立法制止虚拟货币发行。但是,也有学者提出,虽然虚拟财产有许多问题,但由此提出制止发行虚拟货币却是荒诞的。该学者还援用了法律界著名的法谚:“只看近因,不看远因。”现在,虽然国家税务局是变相承认了虚拟货币及其交易的合法性,但是这个问题的确认仿佛应当得到央行的承认才更具权威性,毕竟,虚拟货币是首先是用真钱购买的。而这个问题是可以讨论以下问题的大前提。2、在非实名制条件下纳税人应如何肯定?国家税务局虽然下了虚拟货币可收税的批复,但具体收税时应当向谁收?提出这个疑问的条件是目前网络的非实名制。网上许多账户的注册非常容易,基本不需要甚么证件,乃至可以提供假的证件号,也没有核实机制,那末这些账户如何肯定其真实身份?所以,有很多人提出疑问,在实名制没有推行的条件下,国税局的批复是不是有些草率?3、虚拟货币的纳税比例是不是公道?20%的纳税比例到底高不高?如果依照国税局的批复,应依照“财产转让所得”项目交纳个人所得税,即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公道费用后的余额乘以20%。那末只能认为20%是法律的规定,无所谓高不高。但这个问题要归结到第一个问题,虚拟财产是否合法?另外,虚拟财产转让是不是应列入个人财产转让。由于,本来“虚拟财产”与“虚拟货币”是一种比喻,是 一种形容,现在却被国税局认为和真实的财产与货币相同了。只能怨当初创造“虚拟财产”与“虚拟货币”两词的人,是你们引来了税收。4、如何计算虚拟货币纳税人的收入?如果虚拟财产转让要收税,如何计算纳税人的收入则成了一个问题。如果这个问题不能解决,又怎样计算该交多少税?由于用于去乘20%的被乘数未被肯定。所以,首先要搞清纳税人的每笔收入。这其中,既有前面提到的实名制问题,还要有个详细的记录,其中要准确地包括纳税人每次的买进与卖出的价格,而买进 的价格即原值。这可能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,需要所有发行虚拟货币的网站必须具有一个严格的标准数据库,且要有国家来监控。5、虚拟货币收税时是不是有减免对象与范围?已有人提出,“既然虚拟货币交易蔚然成风,那末赖此为生的极可能有许多是毫无收入的失业青年,对这部份人怎样能统一征收20%的个人所得税呢?”这 些人应该是低收入的弱势群体或下岗失业群体,本应当进行补助或鼓励他们的自食其力。那末,他们理应成为虚拟货币收税时的减免对象。问题是,还有哪些对象应当减免?应当如何减免?应当如何确认、审核被减免对象的资历?这应当都是问题。6、收税时如何处理互联网的无疆界性?要收税可以,但是互联网本来就是无疆界性的,会带来许多之前未碰到的情况。如果北京先实行,其他地区怎样处理?会不会出现北京工商局“网站新规”实行后出现的软抵抗?即便全国都实行了虚拟货币收税,那末对国外的情况如何处理?例如,一个人到国外去居住了,但曾购买了Q币,然后通过Q币大赚特赚,但根据税法其不在中国,因此就没必要纳税。其实,对互联网的无疆界性,目前还没有很完备的应对办法。7、虚拟货币收税时是不是会冲击互联网产业?虽然,国内一些主流的发行虚拟货币的网站声明,支持国家税务局的作法。但是,我估计这是这些网站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讲的公关套话。有人戏言,这叫牙齿被打掉还得往肚里咽。毕竟,虚拟货币为这些网站带来许多的流量及收入,最少巨大的用于购买虚拟货币的真实货币在这些网站流通,收税必然会使购买虚拟货币的网民减少,让虚拟财产的转让减少,进而会影响到本来靠虚拟货币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网站,如网游。8、如何监管“非法的”虚拟货币交易?其实,有很多人提出,目前虚拟货币与虚拟财产转让的重点不是收税,而是监管。或许有人说国税局固然是斟酌国家税收的整体增长,而监管应该是其他部门的事。问题是,如果不收税,虚拟货币交易监管还可以推延或推脱,但是,如果要收税了,就不只是国税局一家的事了,纳税人可以提出:你既然收税,你就要严格监 管并保护你认可的“财产”。另外,私下的交易谁都反对,例如,由于可以和人民币挂钩兑换,不排除有人通过将“黑钱”换成虚拟货币,再转手,通过虚拟世界的 过滤来洗钱。问题该由谁监管,怎样监管?但是,许多例子表明,监管的事常常不是想像得那末简单。9、虚拟货币的发行权是不是应审核和谁来审核?谈到虚拟货币,其发行权是很重要的。很多专家提出,由于虚拟货币可以和人民币进行兑换买卖,掌握虚拟货币发行权的商家,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发行货币、 发行财富的权利,可以随便扩充自己的财产。另外,商家还可以利用发行虚拟货币的权利,通过少发,提升虚拟货币的价格;通过多发,使虚拟货币贬值。从而洗劫 玩家的财富。这样,虚拟货币的发行权的问题就被提出来了?是否是任何网站都可以发行虚拟货币?难道不需要进行资历审核吗?应当由谁审核?由央行还是工信部?10、虚拟货币是不是会冲击人民币?有很多专家学者在前几年就提出,由于虚拟货币可以和人民币进行兑换买卖,如果虚拟货币的数量巨大,则可能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。问题很直接,这些人认为虚拟货币会冲击人民币。虽然这个问题还有许多争议,但肯定已引发了央行的重视。援用“Q币会否对人民币构成冲击”大讨论的关键人物杨涛的举的一个例子,“若Q币能自由兑换 人民币,必然会有很多人将Q币作为自己的财富,而此时黑客入侵公司,或该公司突然破产,那末网民的Q币资产将全部子虚乌有,社会财富流失,乃至影响社会 稳定。”这个问题比较大,国家的相干部门应当高度关注并认真研究。总体上,我也认为,目前虚拟货币与虚拟财产转让所面临的急迫问题不是收税,而是监管。如果提出了收税,则希望相干部门仔细听取多方面意见,对包括以上10大问题在内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论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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